清酒琉璃

【彪焕七夕遥计他生24h】我仍未知道那天填志愿的时候崇应彪在想些什么(上)


21:00

 

上一棒:《见奈何》

 

下一棒:《结发之纵然相逢应不识》

 

 

现代pa 

全员大学生设定,主彪焕,含郊通发达,请饱饱们谨慎食用(滑跪

 

彪子这样又野又缺爱的小孩就该搞点纯爱(再次滑跪

 

1

我叫姜文焕,今年二十岁,是朝歌大学数学系的一名大二学生——关于我为什么学习数学这个专业,赌气的成分其实很大,但另一方面也因为我是一个十分具有探索精神的男人。我从小对世界上种种谜题背后的故事充满了兴趣,我始终相信,看起来再一团乱麻的事情背后都有自成一套的逻辑,只要有足够的条件和信息,总能像解数学题那样找出背后的因果,找到谜面。

 

在这套理论的支撑下,加上家里平辈的孩子除了我只有大我三个月的表哥殷郊,我一直都是家族中有名的聪明宝贝。但关于崇应彪为什么学医这件事,我到现在都百思不得其解。

 

并不是我对他有什么歧视,而是他的形象气质以及精神面貌与医生这个职业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如果在他上大学之前让我把他和“医”字联系起来,我绞尽脑汁最多也只能想到“医闹”。我代入了一下他未来患者的视角,要是我被麻醉得半梦半醒推到手术室时看到的是崇应彪这张脸,脑子里的最后一句话应该不是“医生救命”或者“手术顺利”,而是“阎王要我三更死我留不到五更”——毕竟比起要救我一命,他实在更像是要来送我一程。

 

我的好兄弟鄂顺也学医,他拿着手术刀的样子像手里拈着柳条的菩萨,而崇应彪则更像一个屠夫,再怎么也得是个黑社会,哪怕我能从手术台上下来也得少一个腰子那种。

 

如果一个问题切实出现了,那它的背后必定有答案,如果我摸不着头绪,只能是因为条件不够充分——于是我开始回忆关于崇应彪的事情。

 

我和崇应彪一直算不上多么熟悉,但非要说起来,也认识了整整十一年,有过那么一些交集。

 

2

我们距离最近的时候还得追溯到小学三年级,崇应彪转学到了我们班上。当时的他一年到头穿着一双脏得看不出颜色、后跟还掉了一半的破球鞋,头发似乎很久才洗一次,总是又油又乱,擤了鼻涕只知道往裤子上抹,还跟个炮仗似的一点就炸,与这个费用高昂且门槛极高的私立小学里文质彬彬、精致漂亮的孩子们仿佛不在一个世界里。

 

转过来没几天,他就欺负哭了他原来的同桌苏全孝,还因为不穿好好穿校服跟来自我表哥班上的风纪委员姬发结结实实地打了一架,因此跟我表哥殷郊也结下了梁子。那时候所有人见了他都恨不得绕着弯儿走,身为班长的我出于责任感与人文关怀,只能抱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决心,自告奋勇地成为了他的新任同桌。

 

现在回想起来,崇应彪哪怕在这个男孩子狗都嫌的年纪里也格外讨人嫌——我让他上课认真听讲,他就拿橡皮灰弹我;我让他把校服的拉链拉到最上面,他就拉完拉链之后把头缩到衣服里面,装无头怪吓我;我苦口婆心地告诉他擤了鼻涕抹在自己的裤子上是很不卫生的,下一秒他就若有所思地把鼻涕抹到了只是刚好路过的苏全孝的裤子上;自从上次他和姬发的斗殴事件惹得教导主任勒令再敢打架就退学处理之后,这个逼一看到姬发就朝着别人吐口水,导致我表哥一看到他也朝他吐口水。每当这对卧龙凤雏相遇,画面就会变得非常的超现实主义,而我只能英勇地冲上去阻止他们——一方面我要看护崇应彪,另一方面我也得拦着我表哥,我姑姑和姑父一世英名,实在是丢不起这个人。


当时我总觉得他虽然孤僻了些,人其实不坏,身上有一股子我从没有见过的韧劲儿,多交几个朋友应该会好很多。于是课内课外大大小小的活动但凡我参加,都想方设法地把他拽上。崇应彪嫌我多管闲事,我叹他朽木难雕——一来二去,我俩竟变得非常熟悉起来。


一次课间我收完作业从办公室出来,看见崇应彪趴在走廊的栏杆上发呆,顺便跟他打了个招呼。他瞥了我一眼,示意我向下看——我表哥和姬发正好在下面。姬发在前面走得好好的,殷郊突然摸出一个小纸团砸他。姬发回头看他一眼,也不生气,嘴一撅,又给他砸回去,你来我往,玩得十分起劲。

 

崇应彪非常不屑:“他们两个好傻。”

 

我说:“其实姬发还好。”

 

我又说:“而且殷郊砸他是因为喜欢他,又没有什么坏心思。”

 

他闻言转过头,看了我一眼,突然从裤兜里掏出一团皱巴巴的纸砸我。我一脸莫名其妙,他见我没什么反应,又一声不吭地把那团纸捡回去,抿着嘴跑回了教室,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日子就这样闹腾着过去了。四年级的时候,班主任大概也觉得他无药可救,又怕影响到我的学习,就把我俩调开了。

 

毕竟同桌一场,换走的前一天,我有些怅然,偷偷拿着攒了好久的零花钱,给他买了一个酷炫的全自动铅笔盒作为临别礼物。可惜他似乎不太喜欢,拿到后看了一眼就扔到了抽屉里,把头埋在胳膊里趴在桌子上睡觉,一整天都没有搭理我。

 

下午放学回家之后,我才意外地从衣兜里摸出一块雪白的橡皮——一点儿不像崇应彪那个脏兮兮的、全是墨水和铅笔灰的笔袋里会出现的东西,可我知道,这是他送给我的。

 

那天之后,我的旁边变成了我最好的朋友鄂顺,崇应彪的旁边变成了一个臭烘烘的垃圾桶。我没多久就把那块小小的橡皮放丢了,为此愧疚了很久,又看见我送给崇应彪的笔盒他一次都没有用过——大概是由于送得不合心意或者他对我的确十分讨厌,被他给丢掉了。

 

3

想到这里,我的手机里传来“滴滴”两声,崇应彪给我发来了讯息,说他偶然听闻学校对面新开了一家不错的馆子,问中午要不要一起吃饭。我跟他说我已经约好了鄂顺,他正在输入了很久,跟我说他之前已经约好了别人,对方临时有事才来找的我,现在他已经约好了其他人,让我爱吃不吃。过了一会儿又把“爱吃不吃”撤回了,重新发了一个“那就下次再说”。

 

他的头像是一个插着腰得意洋洋的米老鼠,看起来十分眼熟,大概是除了没有那么英俊和欠揍之外与他本人十分相似。在我印象中,他对米老鼠情有独钟,有完整的一套周边,这个头像更是从来没有换过。崇应彪从初中开始立志要做“中国的贾斯汀比伯”,各种东西都有点往欧美那边靠,我对这些不太了解,大概米老鼠在欧美文化里是个十分酷炫的存在?

 

中午我从鄂顺那里知道,他们并没有表现出的这么清闲,医学生的期末周比一般学院早一周开始,目前对于鄂顺这种兢兢业业课课全勤的好学生刚拉响黄灯预警,而对于基本没来上过课的崇应彪来说已经算是火烧到腚上了。

 

我本人在数院耕耘,还没有圣母心泛滥到去同情别人的地步,只是崇应彪上学期期末不知道抽什么风,明明我俩的专业风马牛不相及,他非要拉着我一起复习。我叫他去找鄂顺,他就说他又不是我,什么事都想着找鄂顺。医学院的书本来就厚,他背一句书还得骂两句娘,四百页的书在他嘴里面过一遍至少也是一千二百页的量。别人是头悬梁锥刺股,他是一边撞墙一边喊着要去跳楼,非常癫狂,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被骗过来搞了传销。


这也是我一直搞不懂他为什么学医的原因之一——崇应彪虽看起来不太聪明,其实理科学得非常好,唯独不擅长背书,似乎从初中开始就是这样。

 

4

初中的崇应彪有了一些变化。

 

虽然具体情况尚不分明,但我隐约知道他的家庭存在一些问题。整个小学我从未见过他的父母,只了解到他家里还有一个小他几岁、身体不太好的妹妹。初中的时候,他的父亲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来给他开了家长会,从那之后,崇应彪就脱掉了那身又脏又破的衣服,取而代之的是一身又一身光鲜亮丽的名牌,手里也常常握着我们那个年龄想都不敢想的巨额零花钱,身边集结了一众小弟和莺莺燕燕的迷妹。

 

这个几乎整个小学都把鼻涕抹在裤子上的男人突然摇身一变,成为了我们一群毛头小子里第一个开始注意形象的时尚先驱——事实证明,好吧,至少在我看来,他还不如继续把鼻涕抹在裤子上。

 

崇应彪现在的审美已经比那时候好了一万倍,他很多衣服的造型和价格放在一起的时候依然会让我由衷地怀疑设计师是不是上辈子救了他的命,由此可以想像他当年是怎样一副鬼迷日眼的样子。


我和我表哥不止一次遗憾没有把他那副嘴脸给录下来,好在他以后结婚的时候来个循环播放——说到这个,崇应彪土过憨过唯独没丑过,喜欢他的女生从初中开始就犹如过江之鲫,出手又十分阔绰,按理说是一个情债缠身的配置,居然这么多年没听说他跟谁谈过恋爱,也不知道最后是哪位天仙能把这哥们儿拿下。

 

初中我和崇应彪同校不同班,我们的交集主要定格在每个星期五下午放学之后——我光荣地留下来批改卷子,而崇应彪屈辱而又死猪不怕开水烫地留下来背书。他当时就对背东西深恶痛绝,他们班主任一走就开始以各种方式骚扰我,每次等到我卷子都改完了,他连书都没翻开。我这个人又一向喜欢多管闲事,就留下来带着他背,导致崇应彪没什么长进,我的语文成绩倒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也不知道应该他谢我还是我谢他。

 

有段时间我姐姐正在筹备婚事,我姐夫出身名门,英俊潇洒,德才兼备,而且从小学开始就喜欢我姐,那叫一个一往情深。金童玉女两情相悦,我们全家都对这桩婚事十分满意。崇应彪也难得地吐出了象牙,感同身受一般表示了由衷的祝福:“其他的倒都是次要的,他能坚持这么多年,肯定是很喜欢你姐姐的,你姐姐又喜欢他,我看他们以后一定过得很幸福……”

 

我心情大好,多扣了姬发一分,帮他凑了一个只比殷郊低一点的分数。凑完分才发现崇应彪一直盯着我看,我以为他有什么事,于是抬起头来,他又显得有点慌乱,左顾右盼地一只手摸大腿一只手挠头发,还摘下他不知道从哪儿买来的一边方一边圆的眼睛,用嘴吹着压根不存在的镜片:“你你你别多想啊,我就是突然想到我妹妹了,我以后找妹夫别的都不重要,就要找那种一直喜欢她对她好的。”过了一会儿又闷闷地补上一句,“当然她自己喜欢也很重要。”

 

我没有找到多想的余地,但还是表示了赞同,反而是崇应彪自己若有所思地较上了劲。

 

“别的太差也不行,”崇应彪有些懊悔自己刚刚一时冲动,为他妹妹感到不值,“各方面还是要有个最起码的底线。”

 

“是这样的,”我觉得在理,“也不能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嘛。”

 

他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儿:“虽然我的要求也不高,但再怎么招,长得不能比姬发难看吧?”

我手一抖,红笔划破了苏全孝的卷子。

 

“个子也不能太低了,不然带着出去多没面子,我看不能比苏全孝矮。”

 

天地良心,苏全孝上了初中之后个子长得飞快,初三已经直逼一米九,导致他亲爹都常常认不出他——崇应彪难不成是要找三阿哥当他妹夫?问题是三阿哥也没有姬发好看啊。

 

“光个子高也不顶用,又高又瘦不就成竹竿了吗?”崇应彪还挺来劲儿,“体格最次也不能比殷郊差,要不然怎么保护我妹妹?”

 

我:……

 

“脾气也得好,”崇应彪说得头头是道,“最低也不能比鄂顺差,不然就太暴躁了,谁受得了啊。”

 

我心说你个老六,这么敢想,你怎么不说你是秦始皇啊?你妹夫得这个标准,你以后讨老婆岂不是要找天上的仙女?

 

“还得喜欢她,再怎么不能比我喜欢……”他突然吞吐了一下,“再怎么不能比我喜欢ta少。”

 

我实在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又注意到他把身边的人说了一圈就是没提到我,灵光乍现,自认为很巧妙地开了个玩笑:“得了,我算是知道了,合着就我身上你什么都看不上是吧。”

 

崇应彪突然就不说话了。隔了一会儿又很小声地囫囵着说:“不是这样的。就是你身上什么我都挺看得上的,所以才没说你。”

 

我受宠若惊,连忙挥手作罢,让他不要谬赞——别的方面暂且不提,我这辈子至少是不可能长到三阿哥那么高的。


他无端地显得有些沮丧,仿佛有无形的耳朵耷拉了下来,一直到我改完卷子回家都没再说过话,搞得我忧心忡忡——也不知道他书背完没有。嗯,我这多管闲事的毛病怕是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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